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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安地位提高?

titel  星岛环球网报道《中国公安高官地位提升 借换届晋级省市常委》,报道称中共31个省级党委换届中,有15位公安厅长进入常委行列,其中14位还同时兼任政法委书记。报道认为这种情况之前少有,由此可推出中国公安高官地位提升的结论。这位记者可能不知道,在这次换届之前,其实大部分省市的公安局长已经进驻当地领导班子的常委。这里有必要说一下中国的常委体制。
  中央政治局常委不消说了,大家都很熟悉。省市的大抵相同,在省市,哪些人能够进常委班子,也没有个定数,不过一般而言,一正二副肯定是,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常务副省长、省委秘书长、宣传部长和军区司令员在不出意外的情况下,肯定要进入常委班子。在这次换届之前,其实大多数省市的公安局长都能够进入省委常委或市委常委领导班子,不过那时候没有兼任政法委书记,当时副书记的职位还比较多,因此会有另外一个人任政法委书记,这个政法委书记往往也不是专职,有的省是政法委书记兼任纪委书记,有的是党群书记兼任政法委书记,有的是省委秘书长兼任。总之那时候“粥”还比较多,去年省委副书记职位消减,决定一正二副,这下子麻烦了,第一副书记肯定要省长或市长兼任,还有一个专职副书记。目前为止,这个专职副书记比较尴尬,从中央到基层镇,都没有明确的分工,因此各地的专职副书记都有不同的分工,有的地方负责党群,有的地方负责政法委,有的地方干脆就负责社保、维稳之类的工作。
  现在可以清楚了,如果专职副书记没有负责政法委方面工作的,那么这个政法委就当仁不让落在原来已经是省委常委班子的公安局长身上。不过说公安局长排名靠前就意味地位提高也未免牵强了一点,地方和中央的排名不同,中央的排名几乎是实际权力的体现,不过地方排名往往要一把手说了算,而且分工相对固定,注定公安局长,即便排名不靠前,但他手中掌握的权力要远大于宣传部长这样管意识形态的职位。
  政法委书记由公安局长担任也折射中国的政治的畸形,政法委书记专管公、检、法,如果由公安局局长来担任,从一个角度来说是在打压检察院和法院,也就是影响司法独立——当然我们知道司法独立者东西在中国从未存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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