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全国人大拟立法对新闻媒体对突发事件报道进行限制,要对擅自报道突发事件的媒体进行出发,消息传出之后引起了广泛的争议,绝大多数舆论站到了全国人民意识最高体现的机构的对立面,认为这是在扼杀新闻自由。不知道是否不堪承受来自公众的压力还是执政党的“良心”发现,24日提交中国人大常委会二审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删除了此前专门针对新闻媒体的不得“违规擅自发布突发事件信息”的规定。修改后的草案规定,任何人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并且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而进行传播。
不知道这个改变能否给中国的媒体带来新的契机,众所周知,中国的媒体一直在各级党委的XCB控制之下,把持着媒体咽喉的始终都是来自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在这些稿件刊发之前都要经过层层的审稿,因此法条的变动能够改变中国媒体在报道突发事件上的弱势,还是一个问题。
其实,聪明的执政党都会利用媒体作为统治的工具,不仅仅作为粉饰太平的工具,其实恰当的“扒粪”也有利于统治的巩固——特别是在网络信息时代,任何事情都经不住封锁,倒不如爽快捅出来,泄掉部分群众的“戾气”而且新闻报道都是有角度的,不同角度会引起不同的看法,往往受众接受的第一手信息,第一种报道又是最能够影响其想法和行为选择,因此,官方可以巧妙利用这点,进行选择性的报道,第一时间捕获广大受众的支持。比如刚刚抖出的四川300村民冲突事件,我们新华社的报道援引当地一位僧人的话:“农戈山附近有亚拉等三座神山,但农戈山并非神山。”参与打砸事件的上龙村村民泽仁绒布等人说:“开矿破坏神山带来自然灾害的说法只是一个借口,他们的根本目的是想从矿山开发中获得更多利益。” ——到这里,报道的目的达到了,既告诉了受众这么一回事,表明了姿态(我告诉你了哈,没有隐瞒哈),也清除地表明了自己的立场(这帮闹事的村民无非是多想获得更多利益了罢)!
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对于突发时间的报道,关键不是让不让报道的问题,问题是能够自由地去表述真相?以以上的例子为例,假若记者采访的闹事者认为“开矿破坏神山会带来自然灾害”那么是不是属于“或者明知是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而进行传播。
”呢?这是一个问题!因此全国人大立法的改动,我们应该看到其进步之处,但媒体离庆贺欢呼之日还远着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