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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至死

晚上,到书店去乱翻书,最终挑中了石元康的《罗尔斯》,坐下来翻到罗尔斯和哈贝马斯有关理论争论的那一章节,想看个究竟,哪知道看了两页纸就完全不知所云了。有些悲哀,想到大学的时候,拿着这样的书在图书馆里面可以坐上半天呀——如果对面有美女同学坐的话。
  忽然也就想到了波兹曼的《娱乐至死》,作者说的是美国,殊不知如今的中国比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娱乐化,书中提到的电视的 普及,在当今的中国比当时的美国有过之而无不及之,而电视等媒介带来的娱乐化更无法言语,去年一个“超级女生”的娱乐性节目居然在众多所谓的“精英”们引起了对民主的“意淫”,不知道已经是娱乐的政治化还是政治的娱乐化,总之 ,和“娱乐”这两个词是无法分开的,看得直好笑。
  最好笑的还是像王志、白岩松、崔永元之类的主持人在皇家电视台上的装模作样,他们或许觉得几个看似尖锐的问题、邹着眉头、一脸看似憨笑实际上是坏笑的就能够把他们从娱乐节目中区分出来,像崔永元这样的觉得吴宗宪的节目“没格”,说实在的我也没有觉得拉上几个名人沿着70多年前的一条老路走就怎么有格,当然,套上一些崇高的词,比如“重温…………之路”、“筹善款”等等,或许能够让 这些节目从形式上显得庄重一些,显得严肃一些。但这样的装腔作势只会比吴宗宪的满口黄话更加娱乐化,也更令人讨厌。
  我曾经以为我不不属于娱乐的一代,因为我受到电视文化的影响甚小,一直到大学之前我几乎没有什么机会看电视。但今天坐在书店里面,我忽然意识到我可以整天整夜坐在电脑面前玩游戏看网页,却不能在书架面前好好呆上一个小时,可悲,原来在那个娱乐至死的时代,我也不能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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